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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74.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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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俞编辑唱的黑脸,但向晚晚还是悻悻然道:“还不是你和他提起的要提前杂志几期出单行本的话?”

    白奕秋道:“这也是你和我说的。”

    “……”向晚晚,“好啦好啦,是我自己作的……行了吧?”

    白奕秋这才又正色道:“我说真的,现在很晚了,你该回去了。你现在还住在路公馆里,太晚回去,谁给你开大门呢?这个点可能看门的也都睡了,你要麻烦人家起床来给你开门么?”

    向晚晚:“……”

    白奕秋看她的脸色,早有预料,道:“还是说,你忘了?”

    “你怎么不早提醒我?”向晚晚道,“这个时候告诉我……也晚了点。”

    白奕秋其实别有用心,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他似乎是想了想,然后说道,“要不然,今天晚上你和素素一起睡?她那张床足够大。”

    和白素素一起睡——也就是说去白奕秋家过夜。

    向晚晚想了想,觉得还是要假意推辞一下的:“太麻烦了吧——好吧就这么说定了,走吧!再晚的话素素还没睡,那就不好了。”

    至于赶稿的事情?已经不重要了,反正还是会有时间的。

    向晚晚是知道的,每天白素素一定要等到白奕秋回家才会安安心心睡下去。在这之前,一有开门的风吹草动她便会“哒哒哒”地跑来开门。他们兄妹二人在沪上漂泊相依为命这么多年。

    从一开始,就是如此。

    ……本文首发晋…江文学城……

    报馆所在的地方比较偏僻,并非是市中心霓虹闪烁之处。

    向晚晚想起当初她也曾在这样的晚上到过沪上中心最为繁华之处。那时候周遭的繁华千丈,千家笑语漏迟迟,统统与她无关。这个城市不属于她,只提醒着她现在依然孑然一身。

    千年以前有人歌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古朴而又温婉。是否疚恨永是要根植在离别后的心中?当初离家赴往外地求学的时候,她在绿树白花掩映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那时候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的。那么多次离别,原本以为只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重逢。到如今,夜来幽梦忽还乡——也只能是在梦里了。

    只可惜当时轻别离,而今已是山长水阔,人千里。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归土地。这又是造物主一种怎样的安排?无人应,只是明月千古,今日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她的家乡,无论如何,总也是在这样的一轮满月之下的吧?

    今夜月华如练,也是一月之中,一轮满月。

    世上写月光的诗很多,向晚晚想起以前曾经读过的十三世纪时日本人西行所写的一首和歌。那诗简直不是诗,像孩童或白痴的一声半通不通的惊叹,如果直译起来,竟是这样的:

    明亮明亮啊

    明亮明亮明亮啊

    明亮明亮啊

    明亮啊明亮明亮

    明亮明亮啊明亮

    别人写月光是因为说得巧妙善譬而感人,西行的好处却在笨,笨到不会说了,只好愣愣地叫起来,而且赖皮,仿佛在说:“不管啦,不管啦,说不清啦,反正很亮就对啦!你自己来看就知道。”

    千古以来的月亮都是这样,光澈绝艳使人误为白昼的月明坦浩荡,使西行之痴愚而失去诗人能力。

    像日本那一则凄艳的鬼故事,叫“吉备津之釜”(取材自《牡丹灯》),据说有个薄幸的男子叫正太郎,气死了他的发妻,那妻子变成厉鬼来索命。有位法师可怜那人,为他画了符,贴在门上,要他七七四十九天不要出来,自然消灾,厉鬼在门外夜夜詈骂不绝,却不敢进来。及至四十八天已过,那男子因为久困小屋,委顿不堪,深夜隔户一望,只见满庭乍明,万物登莹,他奋然跳出门来,却一把被厉鬼揪住,不是已满了四十九天吗?他临死还不平的愤愤,但他立刻懂了,原来黎明尚未到来,使他误以为天亮而大喜的,其实只是如水的月光!

    读这样的故事,向晚晚总是无法像道学家所预期的把“好人”“坏人”分出来,《佛经》上爱写“善男子”“善女人”,生活里却老是碰到“可笑的男子”和“可悲的女人”。连那个法师也是个可悯可叹的角色吧?人间注定的灾厄劫难岂是他一道的悲慈的符咒所化解得了的?如此人世,如此爱罗恨网,吾谁与归?

    既不要做那薄幸的男子,更无意做那衔恨复仇的女子,也不必做那徒劳的法师,在读故事的当时,向晚晚毅然迷上那片月光,清冷绝情,不涉一丝是非,倘诗人因而堕泪,胡笳因而动悲,美人因而失防,厉鬼因而逞凶,全都一概不关月亮的事。它仍是中天的月色,千年万世,月其实不即不离,其实无盈无缺,其实不喜不悲,月只是一丸冷静的岩石,遥望有多事多情多欲多悔的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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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晚晚和白奕秋一起并肩走在这样的人世,天上一轮满月。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一点点微醺的花草香和月光之必要。

    种种要素之必要的微妙的和谐汇成此际这样温柔肯定的微醺的氛围。

    这样的氛围太好太好,白奕秋默不作声地交给了向晚晚一个精致包装的盒子。他下意思地觉得这个时候该说些什么,然后翻遍所有,也只说出三个字,“送给你。”

    向晚晚接过来,讶然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么?”

    打开盒子,是一串项链。好不好看符不符合她的审美,我们暂时不做任何评价。

    “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白奕秋没有转过头去看她,“……只是之前在街上看到了,突然就想买给你。”

    虽然以向晚晚医学生的习惯来说,她是很少戴什么首饰的,但是既然是别人送的,这个别人还是白奕秋,向晚晚便也笑的眉眼弯弯地说,“谢谢你,费心了。”

    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即使向晚晚并不习惯戴什么首饰,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

    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链、耳环、戒指、发簪、发卡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向晚晚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他喜欢不时看看它们,即使不把它们佩在自己的身上。

    向晚晚想,一般电视剧里面男主角送给女主角一串项链的时候,女主角总是特别惊喜地,然后背对着男主角,嗔笑着让他给自己带上,现在……应该这么办么?

    向晚晚仔细想了想,慎重问道:“你希望我戴上么?”

    白奕秋道:“反正送给你了,随便你处置。”

    向晚晚想了想,又问道,“你希望我……现在戴上么?”

    白奕秋道:“还是不要了吧?今天太晚了,睡觉的时候还有摘下了就不好了。”

    向晚晚想了,觉得他说的十分有道理,遂点头认同道:“哦,你说的也对,实在是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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