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珍脸上仍淡淡笑着,手心却已尽湿,冷血暗下握住她的手,揾去她掌心的汗。
男子眼里没有责怪,只有包容,就像方才那女官眼中没有轻蔑,却足以让她难堪。
到此,也许她唯一能称赞自己的只有那强装出来还不至于让她一败涂地的镇定。
但她的心却败了。
这是她十八年来的第一次失败。
在面对连玉之前,她连连欣或是在连欣背后指点的人都无法战胜。
无论她过去有多么恣意,此刻,她无比清楚,她只是一个女人,要挑战一个时代,一个政权,有多傻。
连欣是连玉的妹妹。
连玉背后是一个国家,她要和一个国斗。
她什么也不是。
她只是一名女子,一种千百年来,被社会典规为比男人低弱的生物。
她不是她以往看的那些小说戏曲里的万能女子,一个人,足以撼动一切。
她在现实。
她只是冯素珍。
若想赢,最先要学会的是认输,向连欣磕头认错,但她还没傻到尽信那女官的话,连欣不会放过她,即便真肯放过她,也绝不会还她考试资格。
“珍儿,我带你走好吗?没有人规定你要为谁陪上自己的一生。”
冷血沉哑着声音道,素珍缓缓摇头,便是为那个死在连欣手上的少年,给她一个教训,要她知道人人平等,谁也没有权利任意提前夺取别人性.命,也要留下来。
她鼻子涩得想叫,却咬紧牙拿起箸子吃饭,不和自己过不去。
肩膀被轻轻一拍。
她一怔,是木三。他方才似乎突然走开了,他到哪里去了?她心中微一咯噔,木三竟似看出她所思,笑道:“方才走开了,有些话不知是否当听。”
噢,是这样?她略一计较,并没有相瞒,将准考证的事与他说了。
木三听罢,眸光一深,屈指轻轻敲着桌子,道:“这事看来是无法善了。除非,你能找到比公主更厉害的靠山。”
她笑,“可能吗,这节骨眼上谁愿意得罪公主?”
“怀素,你方才说你是鲁县人士,鲁县和淮县相近,你可认识另一位李公子,李兆廷?”
素珍心下猛地一跳,李兆廷,木三怎么会说起他?难道二人本便相识?
虽说她并不认为他邀她喝酒是机缘巧合,但她从没想到他竟认识李兆廷。
她背脊顿时惊出冷汗,这人还知道什么?
以李兆廷的性格,虽不爱她,亦应不会出卖她。
这点,她总还是愿意相信的。
除非,李兆廷往日的性.情亦全是假的!
木三约是看她和冷血都变了脸色,淡淡道:“莫非果真是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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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有筒子说第一人称怂,但改了第三人称又不习惯,不知道大家将第三人称看顺没有,俺更喜欢第一人称,只是这文人物枝蔓多,如果继续用第一人称,视角所限,后面剧情展开相对较慢,如果一三两种人称一起混用,如此上帝视角,你们看去别扭,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