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不好意思,在兄弟笑话了,”躺在地上装死狗的这位倒也是个人物,原本挺尴尬的一件事被他处理的竟然有几分云淡风轻的味道,“没办法,兄弟我从小身子比较弱,干不过那个混蛋,可咱们输人不能输阵不是?”
“有道理,男人就要有这种亮剑精神,就算知道打不过对方也要打,哪怕比打死了也要狠狠的从对方身上咬两口肉下来,要不然男人还要裤裆里的那坨肉干什么。”林铮拍着对方的肩膀道,话说的粗俗无比。
这话虽然粗俗了些,但对于这些刚刚从酒吧里出来、精神被酒精刺激的正极度兴奋的一帮子大男人来却正和说们的胃口,顿时轰然叫好,“好!小兄弟说的没错,咱们男人就是要有这股子……啥精神来着?反正男人就是不能怂,死之前也要从别人身上咬下来两块肉,要不干脆隔了得了!”
至于这位刚刚被人打的躺在地上装死狗的老兄,也激动的满脸红晕,被林铮这么一说,也俨然成了哪怕明知对手强大也好不退却的悲情英雄,被人打成了乌眼青的两只眼睛也俨然成了男人功勋的见证。
“小兄弟这话对我胃口,”蓝鸟兄一边拍打着身上的尘土,一边对林铮道,“兄弟,能不能请我喝一杯?”
“好说,”林铮点点头,指了指自己的桌子,“那是我女朋友,那是刚认识的两个朋友,大家一起凑热闹啃羊腿的……嘿。哥们,加上这个兄弟怎么样?算我请客。”
在这条街上打架这种事本就是再常见不过的事,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再喝上一点酒,有点事就容易气血上头,哪天晚上不打上几架才真的奇怪了,那两口子倒是不在意,女人到底是有点小心眼,觉得这帐不好算,可听到林铮说算他请客。顿时就没有了意见,咯咯的笑道,“这怎么好意思?”
谭娜无语的摇摇头:这女人真虚伪。不过随即,她就被林铮的动作吸引了注意力。看着在后备箱里不断翻腾的林铮,谭娜好奇的问道,“你在找什么?”
“没什么……”林铮有些闷闷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不过很快。就听到林铮在呵呵笑,“没错,就是这个。”
什么东西?谭娜连忙凑头看过去,看到林铮手里拿着两张黑乎乎的东西,似乎还有些反光,似乎像是婚庆当中最常用的、用来贴在前后车牌位置的“百年好合”那样的车牌贴。
“百年好合?”仔细看了下,果然是这东西,望着林铮手里的东西上面的字。谭娜更纳闷了,“你找这玩意儿干什么?”
“没什么。车子毕竟是借来的,打了架咱们不怕,不过看上去这些人在京城都是有些门路的,就不给朋友找麻烦了。”林铮笑着道。
当着一些喝了酒嘴上恐怕把不住门的家伙,林铮说的稍微含蓄了一点。
“看不出来你想的倒是挺周到的,”谭娜抿嘴笑道,“老实交代,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打架?”
林铮说的没错,自己两个人固然是不害怕,可一个小小的县政府的驻京办,随便有个稍微有点能量的家伙伸伸脚就踩死了,虽然自己不怕,但最好还是不要给昆山县政府驻京办招惹麻烦比较好。
“我打不打架你不知道么?”林铮笑道,思绪却不由得飞回了往昔的岁月:大学时候的自己确实是个好孩子,好到连旷课这种学生最基本的坏习惯都没有,但当年家中情况的巨变让自己几乎在一夜之间变了个人,刚到南方的那会儿,自己就像是一头好斗的公鸡,和别人打架根本就是家常便饭,虽然不能和那些职业打手相比,但打打市井中的一些小架倒是足以占尽优势了,甚至自己的第一笔启动资金中的一部分,就是帮别人打架赚到的。
……………………
“这位兄弟,您怎么称呼?”
旁边那两口子当中的男人好奇的向这哥们问道,林铮和谭娜的穿着看着一般,一开始他也没怎么在意,可看着林铮和谭娜那花起钱来根本不在乎的样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走眼了,细细观察之下才发现两人衣服的样式虽然看着普通,但无论是布料还是做工无一不是上上之选,不但气质绝佳,而且看两人花起钱来毫不在乎的模样,哪里还不知道这对年轻人的背景好不简单?
至于那个被人按到在地上猛揍的倒霉蛋,虽然看着倒霉了点儿,但这年头能看得上进口轿车的又有哪一个差了?心里有不由得起了结交的心思:要是能认识他们其中的某个,以后办点事什么的说不定就方便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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