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史密斯要来,肖飞昨天将暮色给打印了出来。
这部书他是憋着劲儿的要在美国造成轰动。以稳固《兄弟》带来的读者人气。
《暮色》是通俗文学作品。
即使《暮色》再怎么轰动,卖得再怎么好,也不可能给肖飞带来诺贝尔奖,但是,不要忘了,他还有其他厚重的作品啊!
他现在只是想要全球性的巨大人气。
“喏!琼斯先生,史密斯先生,我的拙作在此,请您二位过目指点。”肖飞用英文说道。
“肖先生的英文说得很好。”史密斯赞了一句,他跟琼斯推让了一下,还是先拿起书稿翻看了起来。
这部书稿的确很厚。
看样子足足有一千个页码了。
书稿是打印稿,排版很舒服。
“《暮色》?”史密斯点点头,这个名字很有味道。
他开始翻看起书稿的正文。开头的英文叙述句子很经典也很有个性,读起来很舒服,遣词造句的感觉非常之好。
嗯!主角是个17岁的女孩子,名叫贝拉.斯旺,这是个天生运动天赋极差,肤色苍白,病态十足的女孩子。
贝拉.斯旺在随父母搬迁到一个名为福克斯的偏僻小镇之后,认识了一个神秘的同班男同学爱德华.库伦。
爱德华.库伦是个吸血鬼,他之所以接近贝拉.斯旺,是因为他嗅见了她身上一种神秘的香气,那种香气让他升起想吸食她鲜血的欲-望……
一场人类与吸血鬼之间的爱情由此拉开了大幕。
故事节奏很好,字里行间都透着一种魔力,让人禁不住的想知道后面的故事。
而且,像这种吸血鬼与人类相爱的故事,此前是没有过的,它很新颖。
史密斯翻看着书稿。
他很快就被这个奇妙的故事吸引住,他忍不住的一页又一页的往下翻。
肖飞看见,微微笑了笑。
他知道,史密斯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暮色》的故事的确很棒,人物刻画也很生动。
琼斯却是有些忍不住了:“我说,史密斯先生,你要一直往下看吗?我们还在这里等着你发表看法呢。”
直到这时,史密斯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稿,他兴奋地大笑:“啊哈哈!太好了,肖先生,你的这个故事很好,我非常的喜欢,我想,美国的读者应该也会喜欢,琼斯先生,你看看吧,用你的专业眼光看看,我想,公司的老板会高兴坏了的!这是个意外之喜,没想到肖先生竟然写了这样一部神奇的英文小说!肖先生,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你不能写的!你以后的成就会比马克吐温和海明威更高的,我坚信这一点!”
因为过于兴奋,史密斯说话语速十分之快。
琼斯将书稿拿到了自己面前。
他很好奇,肖飞的英文小说真能写这么棒吗?
琼斯看了之后,自然也是被彻底震惊了。他直接对肖飞说道:“肖先生,这部《暮色》会在美国获得很大的成功,这是一定的,它充满了奇思妙想,它洋溢着让人印象深刻的传奇色彩!我想,这部书将造成英语国家读者的阅读热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