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常识在此空间似乎并不适用,猫爷踹的那一脚很快就把他送到了最高处,眼看着那如同深渊一般的黑色天空离自己越来越近,王诩却是没法儿减速了,一头就撞了进去……
突然间,就是两眼一抹黑,耳朵里也听不到声音,双手乱抓却也碰不到任何东西。
不过这状态没有持续太久,王诩很快就感到了一股浓烟涌入了自己的肺部,周围顷刻间就热得发烫,而他的脚下也踩到了并不算平整的地面。
眼前忽然充斥着火光和黑烟,依稀还能听到一些人用英语叫喊着什么。王诩跌跌撞撞地朝一个方向前进,然后他感到撞破了什么,可能是门,也可能是一堵墙,反正是某种几乎已被火烧成木炭的障碍物。
新鲜空气拯救了王诩的肺,被熏得睁不开的眼睛也能稍微看清一些了,眼前是路易斯湖,一片静静卧在月光下的美丽湖泊。
王诩可没心情欣赏美景,他连滚带爬地淌进了湖水里,扑灭了身上残存的火苗。然后狼狈不堪地重新爬回岸边,看着自己刚才冲出来的火灾现场,不正是路易斯湖酒店吗?
“你感觉还好吗?”德里克的声音响起。
王诩寻声望去,看到德里克像个钓鱼老翁般淡定地坐在湖边,穿着一条西装裤,上半身是一件格子衬衫,还配着背带,如果这家伙把袖子撩起来,看上去还真像那种美国二三十年代的小会计。
“就好比你在炒菜时一不留神炒糊了,然后浇了两碗水上去,你说那菜的感觉能好吗?”
德里克显然没炒过菜,他无视了王诩的话,继续道:“现在是1924年7月3日的晚上。”
王诩道:“那又如何?”
德里克回道:“我就是那个实习生。”
王诩的脑海中仿佛嗡然一响,他瞬间就明白了很多事:“是你把那所谓‘唯一的报导’带出bozite的?!”
德里克望着湖水,语气依然平静:“难道你以为,一个凡人能够走出那片沙漠吗?”
王诩道:“所谓写报导的蒙特先生呢?是你虚构的?”
德里克道:“大多数事情,都是真实的,报导也是那个叫蒙特的美国记者写的,只是他从未带过什么实习生。我化为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将一些线索带给了外界。”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德里克回道:“因为,7月3日这一天,我做的事情无论成功与否,很快就会招来神的惩罚,如果我不把一些信息传递出去,我的存在,很可能就会被抹消。”他顿了一下,再次开口道:“不幸的是,仪式最终还是失败了,我和曼森被神囚禁了许多年,直到今时今日与你们相遇。好在我仍然存在着,那全有赖于当年带出去的那份报导,虽然相信的人不多,但至少被保存了下来。”
“类似信仰之力吗?你就是用这种方法,保全了自己不至消失对吗?”
“你要这样理解也可以。”
王诩此刻心中却在想:如果世界上少一些像猫爷这样的极端份子,没准德里克当年带出的报导就被当垃圾烧了,然后什么事儿都没有了……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王诩问道。
“我想让你了解什么,你很快就知道了。”德里克道。
曼森这时忽然从湖水中缓缓浮起,这个显然是当年的曼森,他的眼中充满了对德里克的崇拜和憧憬:“主人,准备已经完成了,虽然时空的连接出了点问题,bozite镇上的炼狱之火有一些蔓延到了您身后的那幢建筑里,但对仪式的进行是不会有影响的。”他好像根本看不到王诩,只是对着德里克毕恭毕敬地说话。
德里克站起身来:“那么,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