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哥儿!”赵平安迅速的用绳索结结实实的把三个活着的劫匪绑起来之后,然后转过头,他看着完全的楞起来的赵雍,连忙低喝一声。
“我杀人了!”
赵雍不断的喘息,手中染血的大刀脱手落地,他的眼眸之中血红一片,一丝丝的血丝攀爬之中,有一抹疯狂的光芒闪烁。
第一次杀人。
那种感觉实在是不太好受,血腥的味道让他想要吐,但是同时,这一刀仿佛在他的心灵深处打开了一座什么大门。
他是赵雍,但是他的灵魂终究是赵平生。
赵平生是一个红旗下长大的人,是一个生活在和平时代的大学生,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都是把生命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了。
践踏生命,这已经超出了赵平生的承受能力。
但是他仿佛也因为这一刀而让自己的灵魂融入了这个陌生的时代。
原来生命是这么卑微的。
原来人是可以践踏生命了。
在这个封建的时代,从来就没有生来平等的说法,有人活着就是为奴,有人死去就是卑贱,有人生来富贵,有人当权为雄,有人刀尖上舔血……
“雍哥儿,他们都是劫匪,看样子手上人命不少,杀了他们等于替天行道,而且刚才的情况,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死,你不必如此,就当打猎,杀了一头野猪!”
赵平安握着赵雍的手,低喝起来了。
他第一次打猎的时候,生屠了一头野猪,也曾经有过一丝丝这样的迷茫,但是他走过来了。
所以即使这也是他第一次见血,他也比赵雍的承受能力强的多。
“我知道,但是人终归不是野猪!”
赵雍这时候已经回过神了,他的目光越来越清明,不过心里面还是有些起伏不定。
杀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可是这是他必须要经历的一个变化。
“平安哥,你受伤了!”
赵雍的目光看着赵平安的背脊腰间,一道血痕蔓延,鲜血正在流淌,已经染红了他的衣袍。
“没有大碍!”
赵平安皮糙肉厚,这时候才感觉火辣辣的疼痛,他咬咬牙,道:“这个伤口不算很深,先包扎起来,等入城之后,找点金疮药就好了!”
“我先替你包扎一下!”
这周围也没有什么条件,赵雍撕出两条布条,沿着赵平安的腰间,为他包扎了一轮,血还在渗透,但是流血量已经减弱。
“我们入城!”赵雍看着伤口,道。
“恐怕来不及了!”
赵平安抬头,看看已经完全幽暗下来的天色:“这时候城门肯定关闭了!”
城门一关闭,就很难入城了。
“该死!”
赵雍沉思半响,目光斜睨绑着的三个劫匪:“到底什么人来截杀我们,劫财吗?”
“雍哥儿,这些人出手凶猛残暴,不太像劫财,更像取命!”赵平安道。
“我知道!”
赵雍点点头,他自己都不相信劫财这个说法,他的的眸子之中凝聚一抹阴沉如冰的冷漠,嘴角微微扬起。
想要杀他的人?
这应该不难猜吧!
胡家!
这已经是一个的脱口而出的答案。
……
无法入城,这时候返回莲花村又有些路途遥远,在加上夜路不好走,所以他们选择在城郊外面的一个小树林里面过一夜。
赵平安不愧是猎户,野外生存的经验老道,很快就堆起了一堆篝火,从旁边一条小河流里面抓来的几条鱼。
马车如今就剩下一匹马了,这匹马绑在一棵大树旁边,三个劫匪也被绑的结结实实,而赵平安和赵雍坐在篝火面前,正在烤鱼。
“平安哥,你的伤口怎么样?”
赵雍翻滚烤鱼,低声的问。
“只要不动气,不崩裂伤口,应该没有大碍!”赵平安道:“没事的,我以前打猎也受过伤,养一养就好了!”
“你这伤口可不小,明天还是要缝合一下!”
“缝合?”
赵平安皱眉:“怎么缝合?”
“你们平时是如何处理这种撕裂性的外伤的?”
赵雍顿时感觉自己说出了超出时代之外的医疗。
“好像这种伤口,只要敷上了金疮药,然后精心修养个来月,应该就能好了!”
“太落后了!”
赵雍皱眉,心中暗道:“还是要缝合一下,好得快一点!”
“怎么了?”
“没事!”
赵雍道:“明天我给你弄一弄!”
“好!”赵平安对赵雍如今是信任有加,他很佩服这个年轻于自己,却能一手带着村民渐渐走向富裕道路的少年。
同时他也很感激赵雍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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