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正是跟她一起被灯砸的那个逗比于大款吗?
“于……百顺?”不自觉的就念出他的名字,上辈子最后一刻就是跟他一起度过的。
这个人差点就当了她第一个男人……
“宝贝儿!”他激动的扔下自行车奔着她扑了过来,来吧,投入哥温暖的怀抱吧!
她惊恐往后退了两步,他在离她只有一步的地方停下,咧着白牙微笑。
“宝贝儿,你也回来了,是不是!”她刚刚叫了自己的名字,她看他的眼神绝不是看陌生人!聪明的男人瞬间就猜到她和自己一样,都是重生的。
她没有忽略他用了个“也”字,合着他也重生了!
这年头重生就这么不值钱吗,是个人就重生?小乐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咋这么沉不住气啊,叫尼妹的名字啊,这一见面就让他识破了!
无比僵硬的点头,心情复杂,他乡遇故知,还是脱光光叠在一起差点就那啥的故知,这感觉……为啥有点尴尬?
他倒是笑的比花还灿烂,上前几步就把她抱在怀里,感谢老天,又让他遇到她了!
几个小时前他在破旧的集体宿舍里面醒过来,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考证自己不是在做梦,最后终于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他回到了二十岁,一贫如洗的二十岁。
没有公司,没有豪宅,也没有百万名车,更没有心爱的小美人……
这会抱着她年轻的身子也算是小有安慰,虽然身外之物都没了,好在小美人这个最大的心肝宝贝又找回来了!
她一点也没沾染到他的好情绪,这附近可都是熟人,让人看见这一出会以为她在早恋呢!传到心机婊哪里又该整事了。
推推他,他似乎也意识到了,嘿嘿的笑两声,伸手就把她手上的袋子接过去了,接过袋子又把她巨沉的书包卸下来跨在自己肩膀上。
“这里面都啥啊,好沉!”这一大堆东西可别把他的小宝贝儿压坏了!
啧啧,看她这小身子骨可真瘦啊,一点肉也没有,抱起来得骨头都硌人!这可不行,以后一定要喂的白白胖胖的。
他主导了一切,小乐有些无力,为什么每次遇到这个男人她就有种被牵着鼻子的感觉呢。
“那个,于大款……”她总是叫不出他接地气的名字,俩人在一起时都戏称他大款。
“我现在不是大款,穷着呢。”他特不喜欢她这么叫自己,太疏远了,还带点贬义。
骄傲的笑的摧残,“哥现在可是无产阶级光荣的厨师,叫声哥听听!”
我……呸!现在不是讨论称呼的时候吧!
他把东西都挂在车把上,一手推着自行车,另一只手自然的伸过来想牵她的手,小乐机敏的把双手都背到后面。
他皱眉,有些不悦。
为毛宝贝儿的反应不怎么热情啊?
俩人在一张床上被同一个灯砸死了,双双重生然后再次相遇,这种概率比中500万彩票还要困难,可是她为啥苦着脸呢!
“那个,于大款…….不,是于伙夫同志,我现在还是中学生,家门口跟男人牵手不好的。”小乐低头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子,不自在的说道。
于伙夫?
这个称呼显然还不如于大款好听,事主扭头,小乐假装看路边的野花,但仍能感受到他灼热,足以焚烧她所有内疚的视线从身侧森森传来。
于伙夫的脸皮厚度跟他的智商成正比,要不怎么能从底层摸爬滚打一路成就亿万的身家。她这反应充分的说明一件事。
宝贝小乐乐想跟自己划清界限。
他的视线随意的飘到她的左手,完好无损。现在的她很完美,完美的让他悲喜交加。
想当初她不能拉琴了生活又不太顺利,他死缠烂打用尽了各种卑鄙手段才把她留在自己身边,但她的心一直都不在自己身上这他都知道。
小丫头对小提琴有多执着他再清楚不过,这手没事了肯定琢磨着怎么励志往上爬呢。他当初是于大款的时候她都看不上自己,这会都降成于伙夫了估计人家更看不上他了。
于百顺此刻的心里那叫一懊悔,内破灯晚砸下来一会多好,等他把小乐乐变成自己女人再砸,那样自己不也有个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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