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喝,你有没有好好的吃饭啊?”
红莓?于百顺猜到这是小乐给他提示,还在多说几句,乐妈切断了电话。
“说几句就可以了。”
“为什么要毁掉你在我心里的形象?”如果只停留在前世,那该有多好...
“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郝雪梅轻笑了两声,笑里充满了无奈。
“这也许正印证了我对你说过的,世事无常,我当初生你的时候,并不是希望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但是,时间能改变一切。”
只能说,是命运的折磨吧...
“查到了没有?”于百顺握着电话一脸失神,他的耳畔仿佛还停留着她喊自己名字时的声音。
他的边上有几个雇佣兵,有人还操控着仪器。
“信号断的太快,来不及找到。”
于百顺想过最坏的办法,那就是报警然后闹腾的媒体都知道,但是那样真的是最坏的打算,乐妈再婚对象是L国的贵族,他在这边没有关系,真要闹腾起来,他不见得能占到便宜。
不到最后一步,他不打算用那一步,但是已经2天了,他的底限也快到尽头了,如果今天还是没有她的下落,那么只能走出最后那一步了。
窗外郁郁葱茏,他灵光一现。
“这里有红莓树吗?”
“红莓?”一个雇佣兵重复问,于百顺点头。
“那生长在高酸性的沙土里,L国哥省分部的比较多,只是这还不到收获的季节。”
哥省!于百顺厉眸微眯,她应该就在那边!
“重点查哥省!”
小乐看着院子里的红莓树,还不到收获的季节,不知道顺哥有没有听懂呢。
妈妈到底为什么将她绑过来,这么多年她一直跟于百顺在一起,Y国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了,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时隔多年才下手呢?
外面飘起了蒙蒙的雾,小乐心也跟着模糊起来。
她抽出床下的小提琴,然后她皱眉。
怎么跟她现在用的,几乎是一样的?看起来无论是材质还是做工,都像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只是琴弓不如自己的好。
小乐现在用的琴弓,是她临出国前张郎送她的一把法国弓,人民币5万左右,后世还会增值。
但是虽然琴弓不如自己的,小提琴倒是差不多,只是这把看起来比较新一些,她翻开琴身后面,果然,跟自己一样,有一个小小的符号。
N
这个字母,她的琴上就有。
是同一个人制作的,还是同一个人用过?这个符号代表着什么?小乐觉得有些太巧合了,她的那把琴是月哥借给她的。
他说过,那把琴是他家中一位长辈用过的,因为长辈过世就一直搁置,等到她有能力换更好的琴的时候再还给他。
真的,会有这么巧合的事?
小乐摇摇头,一整天的滴米未进让她的头脑异常敏感,她放下心事,架好琴——
门外的托马斯嘴角抽搐,郝雪梅也是一头黑线。
竟然,再用小提琴拉摇滚?
她演奏的是改变过的德国战车的los,尖锐的小提琴显然不适合这么狂暴的曲子,听起来不但毫无美感,还让人胸口喘不上气。
有点用爪子挠玻璃的既视感,真真儿的噪音。
“你进去陪陪她,她喜欢音乐方面的话题,你们可以交流一下。”郝雪梅把手里的琴盒交给托马斯。
“如果我是她,我心情也不会好,梅,你过分了。”没有人喜欢被迫与恋人分开的感觉。
“那是我的事,你只要帮我安抚她的情绪就好,过了这几天,她也许就没有这么多烦恼了。”
托马斯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的成熟与神秘吸引着他,郝雪梅拍拍他的肩,转身离去。
他进屋的时候,小乐正用一种端正的站姿弹拨,对,弹拨!
琴弓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她正用灵活的手指呱噪的虐待着琴。
“那把琴如果有意识,它一定是在哭泣。”托马斯放下自己的琴盒,友善的说。
小乐就跟没听见似得,弹弹弹。
“那是一把小提琴,不是吉它,如果你想弹吉它,我给你找一把,不要这样对待小提琴。”
小乐放下琴,冷眼看着他。
托马斯注意到她的琴弦少了一根,也难怪,那么狂暴的弹奏方式,不断才怪呢。
“要不要试试我的琴?这把琴市场价值是200万美元,但是我更心仪斯特里迪瓦里大师的作品,如果我能得到名琴协会的认可能拿到一把斯氏琴,这个就送给你。”洛马斯还挺大方,几百万美金说送就送。
但是小乐并不领情。
“我不喜欢拿别人剩下的东西,你自己留着吧。”
“你跟你母亲说的一样,很倔强。”托马斯看着小乐的脸,长的是如此像他心仪的女人,只是她要年轻许多,而且也少了一丝优雅多了些倔强。
“我是认真的,你那把琴我看了,虽然很好,但是不如我这个。”他大概能猜到小乐的琴真正的主人是谁,带着些比较的意味。
他的琴你用过,我的,你应该也要用,因为我们,喜欢的,是同一个女人。
但是小乐想不到那么深远。
“我又不是没男人,为什么非得要别人的琴?只要我跟我顺哥说一句,别说是200万美金,就算是1000万,他也会买给我。”那个男人对自己从来都没小气过。
换琴的事,他提过一嘴,小乐认为自己现在没拿到国际大奖,不适合换琴,等得到名琴协会认可了再换也来得及。
很多珍贵的琴,都被名琴协会收藏,有些是无偿借给演奏家的,就算想买也要得到人家的认可,不是有钱就能拿下的。
“你跟他感情很好?”
“比不上你和我妈!”
“你,知道了?”托马斯脸色微变,他以为自己掩藏的挺深。
小乐看着他吃惊的样子真想呵呵,这人是有多天真,自己随便诈一嘴就把他诈出来了。
她记得自己在半昏迷的时候,应该是在飞机上,还有一些意识模糊,听到托马斯对妈妈说他爱她得不到回报神马的,那时候还以为是做梦,今天一诈,这傻了吧唧的孩子就招了。
“你是不是,想问我怎么知道的?”
托马斯点头,小乐冲他勾勾手,他把头凑过去,然后——
“啊!你做什么!”
小乐手里握着那根缺少的琴弦,从后面抵着他的脖子,细细的铁丝陷入他的肉里,冰凉的触感带来的凉意让他不寒而栗。
“别乱动,否则我不保证我会做出什么——小提琴的e弦不但能勒死人,把头割下来都没问题!”
“你疯了吗?”原来她刚刚故意制造那样的噪音,就是为了掩饰Ex弦被她弄下来了!
他这么高的男人,竟然被她劫持了!奇耻大辱!
“我没疯,疯的是这个世界,疯的是你们!我跟我顺哥过的好好的,谁让你们多管闲事了?”她也想做个安安静静的美少女,没事装装叉,可谁让这些人扰乱了她平静的生活!
敢惹到她,就得承受她的怒火!
“带我出去,我无意伤人,我只要找我自己的丈夫,如果你们敢耍花样,我不介意宰两个人!”
她没办法对自己的母亲下手,但是这个勾搭她母亲的年轻洋鬼子就毫无压力了!
“你冷静一下——”
小乐收紧手里的琴弦,托马斯被她勒的疼的哼了一声。
“我特么很冷静!别逼我,前头带路!”
她就是冷静了好几天才想出来的逃脱办法。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反击,她刚开始想过的是用碎片割腕,然后再送医院以后想办法跑出去。
但是,那无意是一种傻叉的行为。
万一手劲儿使大发了,没拉明白,直接拉死了...她可没活够了,说好的给小单眼皮生小小单呢!
只要脑补顺哥扑在她坟前哭肿小单眼皮的凄凉,小乐就觉得不能那么玩。
自己流血万一没力气跑了,那不成了全天下傻瓜的根儿了?
归根到底,她还是喜欢让别人流血...
“前面带路,我说过,我只想自己走,我不想跟你们扯上什么关系,你们也别特么招我!”
洛马斯苦笑,梅只说她女儿有点犟,但是没说她还具有攻击性!
小乐前世不这样,这辈子是被于百顺惯的,被人宠的女人最容易get出新技能,不服就揍!
她劫持着托马斯,走到门口,郝雪梅出现了。
“小乐,你在做什么?”
“你应该不近视吧?我在劫持!别过来,否则就勒死他!”
“你的教养都哪里去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简直都无法相信自己养大的孩子竟然会做这样的事。
“教养?从你们处心积虑的破坏我和我老公感情的时候就拿去喂狗了!你别过来,否则就试试看,看我能不能搞死他!”
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更何况小乐的脾气,从来都不是会任人宰割的那种...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