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方默南则浅显地解释道,“想一想,在生病时、疲惫时,粥是抚慰人心的一种爱物。它那淡而悠长的味道,常是游子在异乡温馨的牵挂。”
费斯端起碗来,又喝了一口,点点头,“还真是!没想到普通的白粥,居然这么的有味道。”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修斯笑道,“再来一碗。”
他们再京城的时候,虽然华夏美食可以敞开了吃,可始终吃的都是餐馆里的饭菜,油水肯定大点儿,还是这样吃的舒坦,最养人。
吃完饭,一行人又落座在客厅里,默北迫不及待的把录制好的音乐曲谱放出来。
少顷,悠扬的乐曲响了起来,方默南侧耳倾听,曲风有简单没有花巧,没有过多的运用特效,又掺杂摇滚和另类元素,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心里有了腹稿,才道,“明天早上给你!”
“不急!姐你慢慢写!”默北笑道。
“这么快!”费斯坐直身体,挑眉道。
“肚中有货,当然快了。”方默南笑着和他们挥挥手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肚中有货!”费斯诧异地看看自己的肚子,“有什么?”
“噗嗤……”大家齐齐笑了起来。
默北笑着解释了一下,费斯了然道,“中文果然神奇!”
“呵呵……”
空间中,方默南听着小北的曲子,莫名的想起 来美国以前,在她的印象里,纽约就是这个国家的象征。可到了这里才发现,这是她最感亲切的一个城市,走在曼哈顿熙熙攘攘的大道上,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让她恍然在国内的某个城市行走。自由女神,第五大道,时代广场,中央公园,帝国大厦,百老汇,大都会博物馆,联合国,哈德逊河,路旁的小餐馆,中央车站里面的卖艺人-----。那种兴奋之情充斥在眼里,天堂不过如此。
然而在这座城市走马观花的转了几天后,现实回归:那个印象中的纽约,金碧辉煌、光芒四射的纽约,只存在于曼哈顿中城和下城一小块的弹丸之地,而其他绝大部分地区都比较破败凋敝。路旁房屋低矮破旧,垃圾山堆在沼泽地里,这哪里是美国的城市形象?
可纽约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哪怕它百分之九十五的面积都破烂不堪,那剩下的百分之五,却如同最昂贵的钻石一样,向全世界散发着夺目的光芒,吸引着这个地球上所有角落的人向她聚集,向她进发。第五大道,时代广场,华尔街……对于纽约的居民来说,它们只是一条街道,一个每天都要经过的很普通的地方。可对于没到过这个城市的人们而言,他们却是世界著名的景观,是千千万万人心中的憧憬和美梦。
现实的打击,原来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中为生存挣扎的一人,那种初出茅庐,不知天高地厚,天真与单纯。对生活的憧憬与愤懑,那种现实与梦想激烈的碰撞,提着单薄的行李,站在街口的十字路口,彷徨的样子。
似乎依然历历在目!
不管这里是天堂还是地狱,依然不愿意离开,对这个城市又爱又恨。
莫名地想起自己的那些年,没有出路的卑微的无助愤怒,却依然坚持的活下去,想起了很多很多。
下笔如有神,一气呵成,写完后,方默南的眼睛有些酸涩,原来已经这些都刻入刻入骨髓,时不时拿出来回味,却成了她填词的灵感。
听到外面鸡叫,方默南回过神儿来,没想到居然让这首曲子勾出这么多的感想!一晃神,这么长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方默南拿着写好的歌词,带着三个小家伙闪出了空间。
在方默南影响下,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出来晨练,清冷地空气,被冷风一吹精神为之一震。
“小北,很好嘛!”方默南看见她笑着道。没有人督促能这么自觉,可见是真的长大了。
“只有这样我才会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拉小提琴也是要体力的。”默北娇笑着道。
“走吧!爸!”父女三个一路慢跑。
冬天的早晨,一场雾漫于空中,跑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一路向上就像置身于仙境中。
站在山顶,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远处影影绰绰早起的人们与这漫天的大雾融合在一起,人和雾组成的小城冬天别有特色的风景,像是一幅优美又飘渺的风景画。
“修斯早上好啊!”方默南站在山顶好一会儿,天渐渐的亮了,不久,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万道霞光把浓雾渐渐驱散,整个县城都披上了金色的朝晖,显得格外明丽。
修斯和伊娃迎着朝阳跑到了山顶。“早上好!”大家彼此寒暄问候着。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