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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焕瞧着他们越来越远、混入人群中的身影,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么美丽的夜晚,他才不要两条讨厌的尾巴跟在自己身后呢!
这样的夜晚,他身边有凤兮一个就够了!
不想,当他转过头的时候,顿时愣住:背后空荡荡的,哪里还有梁凤兮的影子?
她刚才,分明就在旁边那卖银钗绢花小摊子旁边的啊!
目光扫了一遍,依然不见人影。
这笨丫头,跑哪里去了!人生地不熟的——
李云焕没来由的有点儿不安。
一块约莫二钱重的碎银“当啷”一声落在之前梁凤兮站在一旁的小摊子上,李云焕看那摊主,道:“刚才与我一起的那位穿着豆青比甲、白绫长裙的漂亮姑娘去哪儿了?”
别的富贵公子哥儿没有在身上带银子银票的习惯,通常带小厮就够了。
而李云焕不但会带大额的银票,荷包里有金瓜子、金豆子,也有不起眼的碎银子甚至铜钱。
那摊主愣了愣,略一迟疑,将那二钱银子拿在手里捏了捏,是真的!心头一阵暗喜,冲他点头讨好的笑了笑,指了指前方,说道:“她往那里去了!有人顺了她的荷包,她去追了!”
话音刚落,李云焕已经转身飞奔而去。
那摊主还在背后扯着嗓子大声喊道:“哎,别说是我说的啊!”
那些流氓地痞小混混,他惹不起啊!
李云焕哪里还理会他?早跑远了!
梁凤兮自离了京,心情便有些低沉。
一是离开了家和熟悉的爹娘,二是,在京城时,不管怎样,好歹与他同在一座城市中,如果自己想,经常都可以见到他。
心中好歹,是安定踏实而满足的。
可一离开京城,她的心没来由的就空了!
因为,她很久很久,都将不再见到他。
纵然她深知他们之间毫无可能,可是,这么些年来,她已经习惯了在暗处默默的注视着他,只要能看见他,对她来说便是极美好的事情。
现在,却连这都不能了!
她忍不住又想,等她将来嫁了人,相夫教子,打理家务,应酬人情交际往来,就更加不能再见他了吧?一年里能在大场合里见到二三次,那也是奢望了!
可那时已为人妇,又该以何种心态看他?
嫁人,她真的一点也不想!
可是,又不能不嫁!
越想,梁凤兮的心越发烦乱起来。
原本离开京城是为了散心,可此刻置身于这喧嚣的人群间,她却感到更深的孤寂和闷闷。
她魂不守舍、心神不定的模样,自然成为小偷扒手的首选目标,被人顺走荷包,那也不足为奇了!
然她到底是学过些粗浅功夫的,感觉比寻常女子要更敏锐。
尽管魂不守舍的失落郁郁着,依然察觉到了异样。
一转头,锐利的目光立刻就盯住了那得手后才走出四五步的扒手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