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京城,回到了数百里之外的小城。
面色平静的汉子步履从容往家中走去。
“秦将军,有些日子没见你去酒馆了啊。”路过的人与汉子打着招呼。
“回头就去。”汉子笑笑,比起往日的阴沉压抑,整个人仿佛轻松起来,像是重新被注入了精神气。
可是这种感觉若是仔细留意,又让人心惊。
眼前的汉子仿佛是一团火,虽然亮堂,却能连自己都烧得灰飞烟灭。
低矮简陋的房屋就在眼前,汉子推门进去扫了一圈,没有见到那名年轻人的影子。
汉子重新走到院中,揭开门口水缸上的盖子舀了一瓢水灌了几口,接着整个人跳进去痛快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新衣。
这衣裳是十多年前未婚妻替他亲手缝制的,料子上好,放到现在依然颜色如新。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原本意气风发的青年武将成了潦倒好酒的闲汉,好衣裳穿在身上显得那么不合时宜。
汉子却爱惜拉了拉衣角,大步流星离开了家。
乡间阡陌小路踩在脚下有些湿润,田地里除了绿油油的庄稼,偶尔还能见到隆起的土包。
那是坟头。
他的未婚妻便住在这样的地方,已经等他很久了。
远远的出现一个坟包,与别处不同的是,离坟包不远处还有一座茅草屋。
那是汉子搭建的,有的时候实在觉得日子撑不下去,他就会来这里住上两日。
汉子这一次却没有走进茅草屋,而是直接在坟前坐下来,爱惜摸着坟头上冒出的青草。
青冢埋香骨,只要一想便痛彻心扉。
汉子不知枯坐了多久,连枝头歇息的鸟儿都厌倦了,展翅飞走。
他低头,从怀中摸出了一根簪子。
这支簪子同样有年头了,簪头尖锐,是他当时还没来得及送出的礼物。
汉子握着簪子在心口处比划了一下,认真思索起来。
用些力气,应该会很快吧。
啪嗒一声响,汉子握着金簪猛然跳起来,警惕看向出声的方向。
那个给他人生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年轻人面色古怪站在不远处,脚下两尾鱼正欢快跳动着。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汉子握着金簪走了过来。
阿飞舔了舔嘴唇:“别激动,我是等你的。”
这年头金子这么不值钱了吗?都开始流行用金簪行凶了!
汉子低头看着活蹦乱跳的草鱼。
阿飞赶紧举起双手:“千万别激动,鱼是无辜的!”
他在这破草屋里等了这么久,想吃口烤鱼怎么了?
“你走吧。”汉子平静道。
阿飞咬了咬舌尖。
他真的怕了,这个男人刚才是打算自尽的,一个人连自己的命都不在意了,上路的时候万一想找个酒伴呢?
“既然怕了,为什么不赶紧走?”
“其实,给你写信的人还有话要我带给你。”
“不需要了。”汉子不再理会阿飞,重新回到了坟前。
阿飞心一横,扬声道:“她说,你未婚妻已经没了十多年了,早就投胎转世去了,你就是现在去找她,也找不到啦。”